山东恒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7.6万吨/年橡胶助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

  等线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、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》,本项目应当开展环境影响评价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及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(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)等相关规定,现“山东恒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7.6万吨/年橡胶助剂项目”环境影响评价事宜公告如下:
  一、工程概况
  山东恒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7.6万吨/年橡胶助剂项目位于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齐鲁化学工业园。项目总投资68840万元。建设规模: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11亩,主要建设防老剂、絮凝剂、终止剂、催化剂、氧化剂等生产装置,同时建设综合楼、中心控制室、中心变电站、循环水站、空压制氮站、消防水泵房、污水处理场、事故池、罐区、汽车装卸车设施和化学品仓库等设施。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7.6万吨橡胶助剂的生产能力。
  二、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
  建设单位:山东恒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  联系人:姜老师
  联系电话:13583363078
  三、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
  环评单位:山东蔚清环保咨询有限公司
  四、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
  1.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
  (1)根据国家相关法律,确定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;
  (2)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文件,进行环境初步调查和初步分析;
  (3)进行环境影响因子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;
  (4)根据环境现状调查和本项目方案的分析的基础上,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等级;
  (5)预测分析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;
  (6)根据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、标准评价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;
  (7)在公众参与调查的基础上,给出关于项目环境可行性的评价结论,提出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,提出规划调整并完成报告书的编制。
  2.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
  (1)项目概述;
  (2)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;
  (3)环境影响识别、评价因子筛选与评价等级确定;
  (4)环境影响分析、预测和评价;
  (5)论证环境保护措施的可行性;
  (6)环境风险影响评价;
  (7)环境经济损益分析;
  (8)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
  五、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
 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工程选址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;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;对项目选择在现有地点建设是否认可;重点关心的该项目运行过程中引发的环境问题;在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;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。
  六、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
  公众意见以电话、传真、电子邮件、邮寄信函(以邮戳日期为准)等方式反馈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,公众意见表下载地址为:
  。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,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。
  公示时间: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。
  公示发布单位:山东恒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  发布日期:2019年11月8日
更新时间:21/08/19 09:09:08  【打印此页】  【关闭